37歲大齡剩男沒花一分彩禮,只買了一張床就抱得美人歸,結果婚后就因為這張床引發矛盾,最終鬧得妻離子散。
朱軍和劉艷是經過雙方父母認識的,起初,劉艷并沒有看上朱軍,盡管37歲的朱軍相貌不差,但是通過接觸,她發現朱軍特別摳門還脾氣犟。
可劉艷母親說,朱軍人很老實,是個會過日子的男人,就讓她再繼續磨合磨合。
就這樣,當劉艷發現自己懷孕后,才不得不認命嫁給朱軍。
劉艷婚前是在某商場做奢飾品銷售的,月工資三四萬,深知朱軍家條件不好,就沒要彩禮,包括金銀首飾也沒要,房,車更是沒提,只有一個要求,自己睡眠不好,想要一張一萬多點的床,睡著舒服。
僅這一個要求,朱軍當時也并不樂意,說床嘛,五六千的就很好了,沒必要買那麼貴的。
但劉艷說,我啥都不要,如果連這點最低要求都滿足不了的話,那就不結婚了。
作為大齡剩男朱軍,咬咬牙,狠狠心買了一萬多的床。
兩人順利結婚,但是婚后朱軍每次看到這張床都覺得肉疼,免不了就會在劉艷面前說道幾句,也因此兩人結下了矛盾,開始冷戰,劉艷後來回娘家待孕,朱軍也一直沒去看她。
在劉艷生孩子那天,由于是剖腹產,需要家屬簽字,朱軍才被叫到醫院,但朱軍簽完字就走了,留下劉艷和父母面面相覷。
在朱軍看來,他和劉艷還在冷戰期,劉艷一直沒向他服軟,能去簽字就不錯了,回到家想了想給劉艷轉了4000元,算是在醫院的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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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此,妻子出院,孩子滿月,朱軍既沒去接,也沒去劉艷家看老婆孩子。
如今孩子百天,朱軍父母要去看孫子,朱軍才想著去接劉艷母子回家。
三人一同來到劉艷家,才得知孫子改姓,沒有姓他們家的「朱」,而是姓「劉」,朱軍父母當時就生氣了,罵劉艷太霸道,沒有和他們商量,私自做主。
劉艷也火大地回懟:「從我懷孕到生孩子,你們來看過嗎?這期間的花費都是我自己的錢,給的4000元連醫療費都不夠。現在孩子都三個多月了,你們出過奶粉錢嗎?買過一片尿不濕嗎?」
朱軍承認沒給錢,理由是劉艷花錢大手大腳,婚前都知道她花錢手大。
因為有一次,劉艷帶著朱軍去商場,要給他買一套西裝,價格700元,朱軍嫌貴要和銷售員講價,劉艷說,700你還講價啊,很便宜了。
雖說是劉艷出的錢,朱軍也很心疼,他認為,盡管劉艷工資高,但是婚后她的錢也是他們的共同財產,那樣花錢還是不會過日子。
還有一點,劉艷在懷孕期間,朱軍的親戚們就把他們小孩穿著小的衣服給了劉艷,讓劉艷孩子生下來后穿,但是劉艷嫌棄,非要自己買。
對此,劉艷氣憤地說,給你買好衣服,花我的錢,結果還被說我不會過日子,還真是少見。
至于孩子衣服,你那親戚孩子都10多歲了,放10年的衣服還讓我孩子穿,一是款式老舊,再者我第一胎孩子我有錢讓他穿好的。這不是你不給生活費的理由。
朱軍讓劉艷懟得沒話說,想了半天又說出了不給錢的理由,說劉艷沒有真心跟他過日子,原因是劉艷明知道娶她花光了積蓄還欠了外債,可劉艷以前工資那麼高,都沒替他還債。
這句話把劉艷氣笑了:「我啥都沒要你的,就一張萬把塊的床,成天掛嘴上。」隨即劉艷又想起一件事,懷孕時她想吃火鍋,結果朱軍給她買了兩桶酸辣粉,說酸辣粉的味道和火鍋味道一樣,可以代替。
有誰見過摳門摳到這種程度的男人?
既然從懷孕到生孩子,朱軍既沒有做到好丈夫也沒做到好父親,自始至終對她不理不睬,那麼這段婚姻也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。
劉艷就此提出失婚,孩子和他家無關。
誰知朱軍父母不樂意了,說結婚一年只在他家住了兩個月,而他們家為娶她掏空了家底,現在說失婚就失婚,這不是騙婚嗎?
劉艷一聽「騙婚」兩個字,氣得跳了起來。指著朱軍說:「來,來,你給我說說我騙了你們什麼?打開你的手機看看轉賬了多少錢?房車彩禮金銀首飾你給了嗎?」
事實擺著,劉艷啥都沒要,就一張床如今還在朱軍家。
這時劉艷的媽媽說了一件事,讓劉艷徹底崩潰,那是他們婚前戀愛階段,在劉艷過生日時收到朱軍的2000塊錢紅包,是劉艷媽轉給朱軍的。
劉艷悲痛地說,如果不是他那2000塊,我根本不會嫁給他,當時收到后還以為他摳門還不是很嚴重。
如今什麼都晚了,朱軍不但摳門,連三觀都有問題,這樣的日子無法再進行下去。
最后,朱軍也答應失婚,對于他做的事,始終認為是對的,錯在劉艷。他們的婚姻到此為止,本就只辦了婚禮還沒有領證,倒也省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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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婚姻的失敗,我覺得劉艷母親起了重大推動作用,把摳門當成老實會過日子,不惜給他轉錢討自己女兒歡心,如果沒有母親的推波助瀾,或許劉艷不會和朱軍結婚,也沒有后續的崩潰了。
不過劉艷過早讓自己懷孕也實屬不該,明知道不喜歡朱軍這款兒的,干嘛不再觀察一段時間呢。
再說朱軍,他的摳門可不是會過日子,任何女人都受不了,就像有人說的那樣,大齡剩男果然有剩的原因。
可以說,如果一直都是這樣子,那麼他余生繼續剩下去吧,三觀不正,自己沒本事,就只會省,不會賺,還想著讓別人婚前賺的錢為他還款,活該單身。
對此你們怎麼看?有人接受這種男人嗎?劉艷算騙婚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