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一個成年人,而且已經有伴侶的情況下,應該跟異性保持適當距離,這個做法是對婚姻和伴侶的忠誠。
可是,到了關鍵時刻,需要出手搭救他人生命的時候,是否還有必要計較男女有別,應該保持適當的距離呢?
有句俗話說得好,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。相信要在搭救他人生命和自己的面子中做出選擇的時候,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搭救他人生命。
就有這樣一個例子,男子抱即將臨盆的鄰居去醫院遭村里人議論。但是,他不后悔,他表示生命比名聲更珍貴。
這名男子35歲未婚,因為他身邊的朋友甚至弟弟妹妹都已經結婚了,而他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,所以他感到很丟臉。
而且他經常遭到父母的催婚,因此他不敢留在家里,他選擇到縣城打工。雖然縣城距離家里僅有4公里的路程,但是平時沒事的時候他很少回家。
記得有一次,他趁著周末,駕車回家給母親過生日。在準備回城的時候,他聽到鄰居家有求救聲,他沒有猶豫,就順著聲音,跑進鄰居家。
結果發現鄰居挺著大肚子,滿頭大汗躺在地上,并且還用有聲無力的聲音對他說:請求你救救我和我的孩子,快帶我去醫院。
那一刻,他知道鄰居快生孩子了,擔心拖延會有生命危險,所以他沒有考慮太多,就抱著鄰居從家里走出來,把鄰居放到車輛的后排座,然后駕車趕往醫院。
他抱著鄰居出來的時候,湊巧被村里路過的人看到了,但是當時路人什麼也沒有說。可是,過后他卻聽到村里有他的流言蜚語。
鄰居也得知村里有人議論他,于是等他再次回家的時候,鄰居夫婦抱著孩子來到他家里感謝他,并為此事而給他的名聲造成影響表示歉意。
但是,他表示自己不后悔,他對鄰居夫婦說:生命比名聲更重要,如果再次遇到類似的事情,我依然會出手相助。
鄰居夫婦聽了他說的這番話之后很感動,當即表示,以后他家有用得著他們的地方就盡快吩咐。
作者觀點: 其實,不難看得出來,文中所述的這名男子是非分明,孰輕孰重他分得很清楚。在搭救生命和自己的名聲問題面前,他甘愿舍棄自己的名聲。
他的做法是正確的,雖然有句俗話說,人要臉,樹要皮,這句俗話說明個人名聲很重要。可是,人的生命是實實在在的只有一次,失去了就不會再擁有。
然而,個人的名聲,卻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來挽回。并且只有少數不明事理的人會議論他的做法不正確,相信懂是非的人都會認為他的做法是正確的,畢竟他搭救了兩條生命。
我們可以試想一下,如果他當時顧及男女有別,顧及自己的名聲,不敢上前把鄰居抱起來送往醫院,是否會錯過最佳的救治時間?
倘若真的是這樣,他會不會因為自己的見死不救而內疚一輩子?或者他顧及名聲而去叫別人來幫忙,結果也錯過了最佳的救治時間,那麼他又會不會內疚呢?
所以,他當機立斷,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搭救他人的生命,這個做法是正確的,至少無論結局如何,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