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的戶口在大伯名下,他就應該補償我。」女孩父母出意外無依無靠,被大伯收留后白吃白住3年,如今房子拆遷,大伯答應給女子5萬塊,女孩不愿意,直言: 給我100萬,否則我告你們。
1
3年前,20歲的小魏父母出了意外,大伯看著侄女孤身一人很是可憐,就把小魏的戶口歸在了他們名下,當親女兒來對待。
這3年,小魏既沒出生活費,也沒出住宿費,況且大伯,伯母也沒問她要。
本以為以后相安無事,讓小魏慢慢融入這個新家庭,卻因為房子的拆遷弄得他們水火不容。
拆遷房有補償款是好事,多一口人自然就會多分一些,為了買一所好房子,當時大伯用了小魏的指標,也給小魏商量過,給她5萬的補償,有白紙黑字的協議。
可現在小魏卻反悔了,說按房子現在的市場價來算,5萬遠遠不夠,要補償她100萬才行,或者該分她45平的房子也行。畢竟沒有自己的指標,大伯也買不了這麼好的房子。
但問題是,大伯沒法給她分45平的房子,更給不了她100萬,都是普通老百姓,哪來那麼多錢。
他們爭執不下,于是小魏就把大伯告上了法庭。
2
律師問小魏: 你住大伯家3年,給生活費了嗎?小魏說,沒有。
律師又問: 給住宿費了嗎?小魏又理直氣壯地說,沒有。
那麼你在大伯家白吃白住了?
小魏想了一會回答: 你要是這麼說我也沒辦法。
對于小魏的說詞,到底是大伯家另有目的,還是大伯家養了一只白眼狼?
小魏說大伯家是有目的的,當初沒給她說指標的事,還要她搬出去。
但是大伯母聽到這里可委屈了,說搬出去是人家規定的時間全家搬,并不是讓她一個人搬的。再說房產和宅基地都和侄女沒一點關系,頂多戶口本上多她一個人的名字,補償她100萬也不合理吧。
可小魏堅持說戶口在大伯名下,就應該有她的一份。這讓大伯伯母兩個人特別傷心,當初看侄女只剩下一個人了,可憐她才讓她入住他們家,白吃白住不說,現在竟然還把他們告上了法庭。
現在他們心寒啊,有嘴說不出。
大伯的女兒這時站起來說,自己再給小魏一萬元,共給她6萬。但是這個結果小魏還是不滿意,和自己想要的100萬差得太遠了。
無論怎麼說,小魏都堅持自己的要求。
最后連律師都覺得無語了,問小魏到底要怎麼辦?小魏說,要100萬,如果給不到,她會繼續打官司。
任何人都扭轉不了小魏的想法,律師不得不提醒她,打官司也是需要成本的,如果輸了,她將會什麼也得不到。
即使律師這樣說,也絲毫沒有改變小魏的決定,那麼只有法庭上見了。
至于是輸還是贏,法律自會公正判決。
3
對于此事,眾說紛紜,有人說,大伯應該給侄女分補償款,或者分屬于她的房子。侄女也應該出生活費和住宿費。
而另外一部分人則認為,這是現實版的「農夫和蛇」的故事,大伯的善良養了一只白眼狼。
3年白吃白住,大伯一家都沒說什麼,說明他們內心里是把侄女當成了一家人。
畢竟3年前,大伯也不知道房子要拆遷。只能說,不是自己親生的,無論怎麼做都是喂不熟的,你把她當親生,她未必是一樣的想法。
斗米生恩,升米生仇。給的恩惠太多了,她就忘記自己是怎樣的處境了。人心不足蛇吞象,她在衣食無憂的情況下就會想要的更多。
這就是人性。
只是,假若她最后贏了官司,還能再回到大伯家嗎?大伯還會待她如初嗎?這就不好說了,親情肯定要變味。
不是不提倡善良,而是善良也要有個度。最好有界限感,啥事都放到明面上,親生的還會為利益反目呢?別說是伯侄關系。
對此你們怎麼看呢?大伯應該給侄女補償100萬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