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輕人對自己的婚姻大事不著急,可是在父母那里,大學畢業沒對象,快三十歲了不結婚,這就是作為子女天大的罪過。
因此,有些家長樂于給孩子介紹相親對象,想讓孩子早點結婚生子,完成人生大事,這樣也了卻了他們的心愿。
兩代人對待婚姻有不同的看法,這就會讓家長和孩子產生矛盾。
就有這麼一個例子,一名女子大學畢業后沒有對象,父母讓她去相親,她總是用各種借口推脫,連睡懶覺都成了理由,因此和母親發生不小的矛盾。
她在上大學時談過戀愛,是她的同班同學,畢業后兩人沒有在同一個城市工作,產生了距離,關系也就變淡了,所以就選擇和平分手。
得知她分手的消息,她的母親發了愁,在母親的眼中,她快要三十歲了,再耽擱下去,就更不好找對象了。
從那之后,母親總是托人給她介紹相親對象,她還不想考慮感情的事,就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,什麼加班,聚會,堵車各種理由都用過,最后實在沒有辦法了,就連睡懶覺都成了不去相親的理由。
前一天晚上她加班到半夜,母親還在第二天給她安排了相親,她實在懶得去,就想到正好用睡懶覺這個理由推脫掉。
母親見都快到約定時間了,她還不出門,就知道她肯定是想到借口不去了。
母親扒著門縫看,看到她竟然還在睡懶覺,一下就火冒三丈,一定要想辦法給她點顏色瞧瞧。
母親拿一條毛巾浸了冷水,一腳踹開她的房門,氣哄哄地走到她跟前,還把冰冷的毛巾蓋在她的臉上。
她一下就睜開了眼,但是腦子還沒有清醒過來,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情況。
她躺在被窩里,還在思考究竟是怎麼回事,母親就又對她發動了攻擊。她不能就此善罷甘休,又擺弄幾下她的枕頭,讓她睡不安穩,臨走之前還用腳踢了她房間里的衣柜和凳子,弄出很大的動靜。
母親一邊發泄對她的怨氣,一邊訓斥她:就知道睡覺,夢里有男朋友嗎?要是有你就睡好了,別起床也行。
說完她就出去了,沒給女子解釋的機會。
作者觀點:在父母眼中,子女結婚生子以后才算安定下來,這樣他們人生的目標就完成了,如果子女總是單身,他們就會跟著擔心。
那麼,讓子女談戀愛結婚,到底是真的為了他們好,還是為了解決自己的顧慮呢?
如果真的是為了子女好,就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,他們的人生應該由他們自己做主,想談戀愛就去談,不想談就可以有不談的權利。
愛情的事也不是努力就能成功的,愛情需要緣分,讓兩個沒有緣分的人去相親,那就是在白白浪費時間。
文中所述的女子應該找機會好好和母親溝通一下,說明白自己的想法,不要讓母親為了她談戀愛的事情著急,著急也是沒有用的。
而這位母親也應該尊重孩子的想法,感情的事還是順其自然的好,強扭的瓜不甜。
子女真正的幸福是找一個互相喜歡的人走進婚姻的殿堂,而不是為了結婚隨便找一個差不多的人。
如果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,不去看對方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,那麼和一個不喜歡的人朝夕相對,以后的婚姻生活也不會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