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這個當媽的是怎麼當的?你和男友住家里,讓兒子睡在馬路上。」記者帶著15歲的男孩找到他親媽時直接指責,誰知女子語出驚人:「他睡在馬路上也是我兒子,乞丐還睡馬路上呢,別說他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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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某一個縣城的小街道上,經常會看到一個大約15歲的男孩,晚上就睡在馬路上,夏天還行,鋪個涼席,但是大冬天就遭罪了,有附近人看著可憐會給他一個棉被。
遇到下雨天也會有好心人接到家里住一個晚上,但他并不是一個沒有來歷的乞丐。
當記者問男孩,家在哪里?為什麼在這里時,他只說了他老家的地方,至于為什麼在這里,他說媽媽不讓告訴任何人。
很顯然,一定有問題,記者把男孩帶到飯店,給他買飯吃,看到他臉上臟,就用濕巾給男孩擦了一下臉,面對和藹可親的記者,男孩放下戒心,告訴了媽媽的住址。
扣開門,記者看到女子年齡并不是很老,大約50歲左右,經過詢問得知,石女士說的老家住址和男孩的一樣,但矢口否認那個孩子是自己的兒子。
記者說,就算不是你兒子,但也是你老鄉,總該下去看看吧。
石女士支支吾吾,眼神躲閃,似乎在害怕什麼,在下樓的半路上,才敢告訴記者,男友不接納兒子,她也沒辦法,只得讓兒子流浪。
對于和這個男友的關系,石女士說,以前在老家,經常被老公暴打,她沒辦法才逃出來的,兩年前老公又去世了,她回家只待了一個小時,把兒子托付給爺奶管,她才再次出來。
但由于她腰間盤突出不能干活,所有開支都是這個男友在支撐。
沒想到19歲的女兒在父親去世10天就帶著輟學的兒子來投奔她,接著女兒打工去了,兒子太小沒法找工作,而男友也有兒女還要養,根本沒有能力再養她的兒子。
作為母親她有難處,不得不讓兒子到處流浪。
石女士的難處,在記者聽來根本不是理由,指責石女士:「你這個當媽的是怎麼當的?你和男友住家里,讓兒子睡在馬路上。」
大概石女士不喜歡被人指責,也變了臉:「我的事情你們別管,他睡馬路上也是我兒子,乞丐還睡馬路上呢,別說他是我兒子了。」
「但你兒子不是乞丐,你這個當媽的怎麼這麼狠心。」記者氣憤地說道。
正在這時,有一個小孩指著男孩說道:「他這幾天被他干爸趕出來了,所以這幾天一直沒地方去。」
怎麼又來一個干爸?和男孩母親又是什麼關系?
為了弄清楚真相,記者從男孩那里要來他干爸的聯系方式,通過電話了解到。
男孩的干爸,其實是石女士以前的房東,房東知道母子生活艱難,很是照顧她,看著石女士也不出去工作,兩人饑一頓飽一頓的怪可憐,就提議讓石女士給7個租房住戶打掃房間,一個月2000塊。
結果石女士不愿意,嫌太累了,還說2000塊能干嘛,後來自己找個男人不明不白地同居了,不管兒子的死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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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有三個女兒,所以一直希望有個兒子,看著這個男孩乖巧懂事,每次見自己提著購買的東西回來,他都會跑過去幫忙提上樓,因此就認這個男孩做干兒子。
一日三餐,房東就讓男孩在樓下飯店吃,月底給飯店老闆結賬。
可15歲的孩子,如果不是父親去世,應該在老家正上學呢,如今小小年紀到處流浪,考慮他以后的前途,房東打算讓男孩學一門技術,可跟石女士一說,被堅決反對,說他們出錢讓兒子學技術,一定是為了學成功后賺到錢了給他們一家人花。
這句話讓房東很生氣,對記者說,我除了這里有房子,別的地方還有,光靠收房租,錢這輩子都花不完,至于要一個孩子的錢嗎?
房東妻子為了解釋誤會,再次和石女士商量,結果石女士竟然口出臟話罵他妻子。
這樣不懂得感恩的人,還管她兒子干嘛,房間空著也不讓他住了,就把男孩給趕了出來。
可說到底,房東也明白,這不是孩子的錯,是他這個當媽的不負責任,是非不分。如果再這樣下去,一旦讓孩子沾染上惡習,就成社會上的蛀蟲了,現在救還得及,孩子很善良。
搞清楚情況,記者把石女士拉坐下耐心勸解,說找男人就找有擔當的,先問能接受兒子不?能接受就結婚,不接受就不跟他過。
現在跟這個男人同居算什麼呢?不明不白的,他都知道養他兒女,你怎麼不知道養你兒子呢?難道還指望老了讓他兒女養你嗎?
好好養大你兒子吧,現在才50歲,還年輕,哪怕不能干重活兒,找個輕點的活兒總可以吧。如果現在不管兒子,以后老了,你可能跟你兒子現在一樣,睡大馬路上。
石女士還真聽進去了,或許也是怕老了睡大馬路吧,答應會帶著兒子的。
後來聽說石女士帶著兒子回老家了,也算是圓滿的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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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來還是利益啊,如果不是記者預測她的以后,石女士會那麼快地做出決斷,離開那個男友帶兒子走嗎?
這個女人顯然不配做母親,就她這種做法,別怪以前老公家暴她了,我都感覺一定有原因。
從來我都很討厭家暴,但能做出自己逍遙和男友住在屋里讓兒子睡馬路,又能做出污蔑房東的好心,不知道感恩的人,一定不是家暴后才改的本性。
很大可能,石女士就是這樣一個自私自利,不知道付出只想做一個寄生蟲讓別人養的人。
天天挨打不無辜。
曾經很討厭調解員道德綁架,但是這次,他們做得很好,你們認為呢?